编按:该文为墨子刻先生1983年在台湾《时报》刊出的文章。
Thomas A. Metzger(生于1933年,中文名:墨子刻)是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其父为德国哲学家阿诺德·梅茨格(Arnold Metzger,1892-1974)。墨子刻先生治中国思想史和制度史,研究前现代和现代中国,研究重点为当代中国的道德 - 政治话语及其历史根源,以大陆和台湾为观察。
編按:中國知識分子如何面對歷史,面對社會,面對知識良心?所謂知識分子的風範應當如何?
知識分子需不需要使命感?需不需要抗議精神?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使命感與抗議精神要落在怎樣的層次?同時使命感與抗議精神與實際政治與社會的運作,應當如何?
本刊三月十三日刊出康勤的〈使命感、歷史意識與思想混淆〉(「前瞻集」)後,引發了墨子刻(Thomas Matzger)的回應,墨文以保守主義的立場申論此一問題。接著張忠棟針對墨文,提出挑戰性的回應,這裡是墨子刻對張文挑戰的挑戰。
時報人間副刊三月二十一日刊出拙作〈政治發展與知識分子的角色〉一文,提到「西洋的政治文化中有一個對烏托邦主義起制衡作用的哲學──保守主義的哲學體系。」同月二十八日「人間」刊出張忠棟教授對我的批評:〈與墨子刻談中國知識分子〉,他說「墨子刻……似乎比許多中國知識分子更保守。」由於我二十七日返美參加亞洲學會,直到四月五日才回台,未能做即刻反應。
張教授的看法公不公平我不知道,可是要注意的是,他所謂的「保守」跟我提到的「保守主義」並不一樣,我們不應該把這兩個觀點混為一談。
張教授所謂的「保守」,好像是指尊敬權威,因襲傳承下來的風俗習慣,保護既得利益者,對改革堅持「利不什不變法,害不什不易制」。這種不輕改舊制的態度,當然不是西洋文化獨有的特點,而是古今中外社會都會有的傾向。
當然,給西洋保守主義思想下一個適合的定義並不容易,在Charlotte Furth, ed., The Limits of Change, Essays on Conservative Alternatives in Republican Chin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6,這本討論「保守主義」的專書中,多半的學者都同意保守主義是以現代化為前提的一個哲學。
我們研究從亞里斯多德到布克(Edmond Burke)等保守主義思想傳統,可以看到好幾個在現代化之前就已建立的根本前提或看法,比方說:
第一:「政治不能完全道德化」這個與儒家思想大相逕庭的觀念,可以推源希臘,尤其重要的是政府的合法權威(legitimate authority)並不以道德為依據。柏拉圖在他的「克里圖」(Crito)中也強調此說,雖然雅典當局用不道德與不公道的方式使用他們的權威,處蘇格拉底以死刑,蘇格拉底卻仍服從這個權威。蘇格拉底的處決,無疑的是個大冤獄。但就蘇格拉底而言,政府權威的合法性,並不在於是否能避免使用不道德的手段,也不在於是否有實現「王道」這一絕對理想的能力;而在於人民對它「養育之恩」所孳生的感激之情;也在於人民自發的忠貞以及法亡則國亡的認同。正如對孔夫子而言,行孝道並不因為父母的道德;同樣對蘇格拉底而言,人民對國家之忠猶如子女對父母之孝,這兩者是可以相提並論的。不但如此,蘇格拉底還強調,因為父母的婚姻與孩子們的教育是以政府的法律為基礎,所以「(所有的)神與明理的人咸認:國家的神聖性與應該得到的尊敬和光榮,遠凌祖先及父母所應得的尊敬和光榮」,一個人無論受到國家怎麼樣的冤屈都應該接受。
我們當然覺得蘇格拉底的話太過分,不過這是另外的問題。值得注意是他把國家的權威與父母的權威相比配,是合乎希臘的主流精神而與儒家的德治傳統完全相反。
第二:上面的看法和另一種視政治為一「是非(道德)揉雜近乎悲劇的過程(morally mixed, partly tragic process)」的觀點,是很有關連的。舉例來說,美國哲學家勒佛覺葉(Arthur O. Lovejoy)在他的「人性議論」(Reflections on Human Nature)中指出,十八世紀晚期,麥迪生(James Madison)和其他美國憲法的制定人,都秉持一個假定:「以低劣的人類為材料,而想建造一個理想的政治社會,絕非不可能」,因為社會的良窳,並不靠其成員的動機良善與否,而是要依賴「制衡的方法,以惡制惡,這樣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John Hopkins出版社,1961年,頁38-39)。然而對於傳統儒家或中國近代關於民主的討論,這種看法卻是扞隔不入的。
同樣的,德國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在著名的「以政治為職業」(Politics as a Vocation)一文中就指出:政治的進步不能依靠──有如耶穌基督般之純淨道德精神──「終極目的之倫理」(an ethic of ultimate ends)。政治的進步實賴「責任之倫理」(on ethic of responsibility)──即認識到政治既不可能全然免於暴力之不道德和悲劇面。因而政治只是「追求可能性的藝術」(the art of the possible)而不是一條通往純淨的道德理想國的康莊大道。如果以韋伯的觀點來審視,儒家的王道、仁政等觀念不啻為一「終極目的之倫理」,與政治的「是非雜揉性」觀念,實不相容。粗看之下,儒家,尤其「荀子」一書中所指涉的霸道的觀念,似乎與韋伯「責任之倫理」很相似。然而在儒家眼中,霸道甚少被視為政治的常規。這些觀點張灝在去年中國時報刊載的大文「幽闇意識與民主傳統」也曾指出過。
尤有進者,視政治為一個「是非(道德)揉雜的過程」也與基督教徒對歷史的看法有關。以孔子的觀點而言,歷史有兩個階段:道德純淨時期的三代和三代以下積弊的時期;烏托邦式的中國改革者,都認為他們可以不理會歷史的積弊,而應追求絕對的真理,來「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張橫渠),就基督教的立場,所有的歷史都是積弊,因為所有創造歷史的人都有原罪,因此,任何建設性的政治發展,一定要把理想的種子,栽種在道德混合土壤的歷史裏。
第三:把政治行為,看作一個「是非(道德)揉雜的過程」,和把在野的一些道德上良莠不齊、利害攸關的集團,看成正常的政治集團,這兩種觀點是可以相輔相成的。英、美兩國視民主政治為道德上良莠不齊的各種集團的比賽,而且認定此乃係正常的政治活動,因為一個政黨本就是這樣良莠不齊的集團,所以對政黨的定義與中國大異其趣。
第四:遠自希臘開始,在西方習俗、成規與「人類智慧」或合情入理的一般見識(conventional wisdom),常常被看成是政治規範的哲學依據,儒家傳統卻不然,政治規範主要來自「道」──一個絕對的,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宇宙的真理。在儒家的典籍中,從來找不到把習俗成規或輿情看成政治道德基準的文字,法家與道家也是如此,雖然實際上,尊風重俗是很普遍的,然而這種守舊的,對習俗之尊重在中國從未能躍身一變而成為哲學原則。
上面提到的四個觀念與所謂保守──就是不願輕改舊制的流行看法,並不一樣。這四個觀念早已不是為既得利益者找藉口,而是奠基於哲學性與宗教性的世界觀。在西洋政治文化裡,無論在保守主義方面或民生思想方面,都受到這個世界觀很大的影響。
這個影響好不好是另外一個問題,可是我們可能可以看到這個觀點在批評政治上所產生的優點:怎麼找到一個客觀的、溫和的、而有裡性的精神來評估政治?正如我在「政治發展與知識分子」一文中所說的:西洋文化中這個精神似乎是從一個在保守主義與烏托邦主義間的創造性張力(creative tension)來的。
「創造性張力」這個觀念現在比較流行,可是還需多作分疏。假如兩個人對同一問題不但不同甚至互相對立,可是對自己的看法又都存有懷疑,覺得對方的看法可能包括真理的某一方面,那麼這兩個人不但不會互相否定,同時會互相影響,因而對此問題有更深刻的了解。這就是「創造性的張力」能夠產生的功效,可是假如一個人覺得對方就是御用文人,或像Frank Goodnow那樣的國敵,那麼創造性的張力大概不會產生。
殷海光與徐復觀的互相影響當然是「創造性張力」的一個範例。民國五六、五七年我常常有機會去拜訪殷教授,我發現他是個有蘇格拉底精神的老師。做學生的如能提出一個否定他看法的話,他一定非常高興,而且他的思想常在改變。假設我們現在有機會跟他討論政治批評,提出抗議精神諸問題與他對話,相信他會立刻從椅子上傾身向前很有興趣的問:「你的看法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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